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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带球跑,四年后孩亲爹找来了完结版谢廷川沈予欢

那个饭桶 著

女频言情连载

等谢廷川将碗洗完之后,林珍珍又跑来跟沈予欢说:“我还以为他那样身份,还那么傲,不会做家务呢,没想到洗得还挺干净的。”沈予欢:“……估计是当兵几年学会的,再者他为了抓敌特还在我们大队装疯卖傻卧底了几个月,不也得自理嘛?洗碗这种活儿肯定有还是会的。”林珍珍了然:“那倒也是。”这个时候饭后都没什么娱乐项目,吃完饭乘凉洗漱完就差不多该睡觉了。今天晚上谢廷川和赵旭伟在已逝的沈爷爷房间、也就是沈予欢和沈小阳的隔壁住了下来。次日。沈予欢五点钟就起床了,这是她的常态了。她不下地干活,但她得起床做早饭给沈予明和林珍珍他们吃,沈予明和林珍珍就可以多睡一会儿了。怕吵醒儿子,她轻手轻脚地打开房门,打着哈欠,陡然看到门口一个黑影,惊了一下,气被迫咽回去,差点...

主角:谢廷川沈予欢   更新:2025-05-11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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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谢廷川沈予欢的女频言情小说《八零带球跑,四年后孩亲爹找来了完结版谢廷川沈予欢》,由网络作家“那个饭桶”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等谢廷川将碗洗完之后,林珍珍又跑来跟沈予欢说:“我还以为他那样身份,还那么傲,不会做家务呢,没想到洗得还挺干净的。”沈予欢:“……估计是当兵几年学会的,再者他为了抓敌特还在我们大队装疯卖傻卧底了几个月,不也得自理嘛?洗碗这种活儿肯定有还是会的。”林珍珍了然:“那倒也是。”这个时候饭后都没什么娱乐项目,吃完饭乘凉洗漱完就差不多该睡觉了。今天晚上谢廷川和赵旭伟在已逝的沈爷爷房间、也就是沈予欢和沈小阳的隔壁住了下来。次日。沈予欢五点钟就起床了,这是她的常态了。她不下地干活,但她得起床做早饭给沈予明和林珍珍他们吃,沈予明和林珍珍就可以多睡一会儿了。怕吵醒儿子,她轻手轻脚地打开房门,打着哈欠,陡然看到门口一个黑影,惊了一下,气被迫咽回去,差点...

《八零带球跑,四年后孩亲爹找来了完结版谢廷川沈予欢》精彩片段


等谢廷川将碗洗完之后,林珍珍又跑来跟沈予欢说:

“我还以为他那样身份,还那么傲,不会做家务呢,没想到洗得还挺干净的。”

沈予欢:“……估计是当兵几年学会的,再者他为了抓敌特还在我们大队装疯卖傻卧底了几个月,不也得自理嘛?洗碗这种活儿肯定有还是会的。”

林珍珍了然:“那倒也是。”

这个时候饭后都没什么娱乐项目,吃完饭乘凉洗漱完就差不多该睡觉了。

今天晚上谢廷川和赵旭伟在已逝的沈爷爷房间、也就是沈予欢和沈小阳的隔壁住了下来。

次日。

沈予欢五点钟就起床了,这是她的常态了。她不下地干活,但她得起床做早饭给沈予明和林珍珍他们吃,沈予明和林珍珍就可以多睡一会儿了。

怕吵醒儿子,她轻手轻脚地打开房门,打着哈欠,陡然看到门口一个黑影,惊了一下,气被迫咽回去,差点没呛死她。

直到黑影转过头来,她看到他熟悉的轮廓,是谢廷川。

沈予欢:“你怎么起这么早?”

认床?睡不着?

“没有,在部队习惯早起了,”谢廷川说,生物钟醒来,他睡不着就起来了,本来打算锻炼一下的,没想到她也这么早起:“你也这么早?”

“我起来做早饭。”

“这么早?”天都还没亮呢。

沈予欢嗯了一声:“农家人就这样,早点吃饭早点干活,要不然中午太阳太大了不好干活。”

“这样,”谢廷川点头,“需要我帮忙吗?”

“那倒不用,”沈予欢说着,转头就走:“我先去洗漱,对了,你有洗漱用品吗?”

“有,我带来了。”他们经常出任务,基本生活用品得带全,他已经习惯了。

……沈予欢说要做早饭,结果也没做成,她刚洗漱完,林珍珍就起床了,不让她做,非要自己来。

沈予欢一脸莫名其妙,从厨房出来,看到谢廷川站在他们垒在房子墙壁的柴火墙旁,手放在上头量大小,看到她过来就问:“这些木头都是要做柴火的吧?这么大,是不是要劈小一点?”

沈予欢不明白他问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干什么,还是点头道:“对,都是要做柴火,要劈小一点,要不然那么大灶里放不下。只是这段时间农活比较多,暂时没时间劈,等过段时间有空了再劈。”

“有斧头吗?”

沈予欢终于明白他要干什么:“你要帮我们劈柴啊?”

“闲着也是闲着,”谢廷川撸起袖子:“就当锻炼了。”

沈予欢不由自主地被他撸起袖子的手吸引,古铜色皮肤的小臂看着就很坚实,肌肉线条流畅,看得出来经常锻炼。

果然是个军人,一天也不松懈,不锻炼都不舒服啊!

沈予欢在心里嘟囔,转头去堂屋拿了一把斧头出来。

谢廷川已经搬了一摞柴火下来,还把院子里的一个专门用来砍柴火的木墩给搬了过来。

接过她手中的斧头,双手稳稳地握住斧柄,微微弯腰,肌肉在紧绷中微微颤动,随着手臂的挥动,一根木头“啪”的一声分裂成两半。

他捡起其中一半,又砍了一刀,一根木头分成四份,才拿起一根新的……

他动作很利索,没一会儿木墩旁边就堆满了劈好的木头。

见他劈完还要弯腰去捡劈好的木头放置到一块,再去拿新,闲来无事的沈予欢就道:“要不然我来捡吧?捡好了直接垒起来。”

“也可以,”谢廷川同意。

于是等沈予明打着哈欠出来,就看到这样一幕:

在弥漫着清新的露水气息的小院里,高大挺拔的男人拿着斧头,肌肉线条在薄雾中若隐若现,袖口随意挽起,露出古铜色的手臂,有力而利索的挥舞着斧头将柴火一分为二。

他旁边一个穿着洗得发白、打着补丁的衣服却有着一张精致面容、头发随意得束成一个丸子头的女人弯腰,动作利索地捡他劈好的柴火,几缕发丝轻轻垂在脸颊边,增添了几分温柔的气质。

俊男美女,极为般配,而劈柴捡柴的相互配合,又让这副精致如画的同框多了几分烟火气,让人不自觉侧目。

沈予明眉头顿时一皱,只觉得这一幕无比刺眼,身后还不合时宜地传来一句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嗓音:“别的不说,他们两个是真般配啊!”

说这句话的人是赵旭伟。

“般配个屁!”沈予明爆了个粗口。

他的声音吸引了那边的谢廷川和沈予欢的注意,两人纷纷看了过来。

正合沈予明的意,他大声道:“沈予欢,你给我过来!”

沈予欢???

她二哥今天早上吃枪药了?

今天的早饭就没有那么丰盛了,稀粥配咸菜,很普通很平常的早饭。

吃完早饭后,就要下地干活了。

沈予明可不想放任沈予欢在家里跟谢廷川相处,让沈予欢也跟他们去干活。

沈予欢满口答应下来。

林珍珍瞪了眼自家男人,刚想叫上谢廷川,谢廷川就自己开口了:“那我也下地帮忙。”

谢廷川都去了,赵旭伟当然也去了。于是一家人带上农具,带着几个小孩,浩浩荡荡地往田里去。

“哟,予明家的,你们这是要去干嘛呢?”一出门,他们就遇到村民了,村民立刻跟林珍珍打招呼。

自从昨天谢廷川他们来了,又公开了自己的身份之后,谢廷川和沈家人就成为和平大队舆论中心人物了。

从昨天到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他们。

今天终于看到他们出现在人前,可不马上逮着他们打探吗?

“你这是没长眼吗?看我们这装扮能去哪啊?当然是去干活啊!”林珍珍没好气地说。

“哎呀,我这是问你们去干什么活呢?”八婶也不生气,笑呵呵地说。

“去挖红薯呢。”

“哦哦,原来是去挖红薯啊!谢团长跟赵队长也一块去啊!”八婶扯来扯去终于扯到谢廷川身上了。

在昨天之前,大家都认为谢廷川是个疯子,即便回城了,以他的性格,前途肯定也好不到哪去。

没想到昨天突然告知他们,他竟然是一名军人,还是个团长?

团长啊……


“啪啪啪!”

“沈予欢,你赶紧给我起床!大下午的竟然还在睡觉,怎么这么懒呢?村里哪个女孩有你这么懒啊?不害臊!起床!赶紧起床!”

“啪啪啪!”

沈予欢正睡得迷迷糊糊时,被一阵剧烈的拍门声和尖锐的嗓音吵醒。

她这两天失眠,今天下午做完了家务活,好不容易有点时间补了个觉,谁跟她这么大仇大怨?非要把她喊醒?

沈予欢扶着脑袋坐起来,睡迷糊的脑子终于辨认出门外的嗓音是谁了。

她妈。

准确地说,是她现在这具身体的妈!

沈予欢臭着脸,猛地将门打开。

门外的沈母没有防备她会突然将门打开,手落空身子往前扑,好在身后的沈父及时将她扶住。

后怕的沈母站稳后张口臭骂:“死丫头你故意的是不是?你是不是想让我摔倒?”

“不是您叫我开门的吗?”沈予欢打了个哈欠,打量着门外的父母:“稀奇啊,今天您二位有时间从城里回来了?”

“欢欢……”沈父皱眉,不满意她的态度。

“你的意思倒像是我们不该回来了,”沈母满脸不悦:“你别忘了,这是我们的家!不是你的家!你个女儿家家的,还管起父母回不回来了!”

沈母原名马招娣,听名字就知道,她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而她在结婚生子后,也成为一个重男轻女的母亲。

沈予欢这个女儿在她的眼里,不是她的家人,是迟早要泼出去的水。

沈予欢:“这是爷爷的房子!爷爷去世之前就明确表示过,这个房子留给我和二哥!这里当然是我的家了。”

沈母气急。早知道这个赔钱货能这么气她,她一出生就把她掐死了!

“你以为老头子是真的想把这个房子给你住?”沈母嫌恶地啐道:

“要不是你不检点,未婚生子,丢尽了脸面,又假清高,谁都看不上,老头子可怜你,你以为他会让你住在这里?”

“这个房子他本来是要留给你大哥的,关你个赔钱货什么事?咋这么不要脸呢你?”

沈母每次回来,都要拿沈予欢未婚先孕的事说事。在这件事上,再恶毒的话她都说过,沈予欢已经听麻木了。

她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她本是二十一世纪一个医学世家的继承人,在救人过程中出意外死了。

因为醉心医学研究,以及年少成名长期生活在镁光灯下,没谈过恋爱,死之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享受人类原始的快乐。

结果,她再次睁眼就看到了一个长相身材都非常合她喜好的男人躺在她床上。

她还以为是老天爷看在她救人的份上,在她临死之前给她满足愿望来了。

第二天醒来,却发现不是老天爷对她的赏赐,是她穿越到了!

穿越到了平行时空的1977年。

她慌不择路地跑了。

两个月后,她怀孕了。

十个月后,她未婚生下一个儿子。

虽然彼时那十年即将过去,但未婚先孕仍是件大丑事,唾骂她的口水几乎将她淹没。

在这样的条件下,愿意娶沈予欢的男人都是什么货色可想而知,沈予欢当然不愿意嫁了。

沈爷爷疼爱沈予欢,临死之前把这个房子一半的使用权给了沈予欢。

但在沈母眼中,这个房子是她大儿子的!再不济,也是大儿子跟二儿子平分,没有沈予欢这个女儿什么事。

沈予欢觉得挺可笑:“总归爷爷把房子给我了,您和爸没有份,大哥更没有份,怎么着?你不同意?要不去地底下跟爷爷争论一番?”

这是在诅咒她?

沈母气到发抖。

她就没有见过村里哪个赔钱货敢这么跟自家亲妈这么说话的,她——

“行了,阿娣,”沈父扯了一下沈母的衣袖:“你别忘了我们今天的目的。”

沈予欢扫了他们一眼。

她这对父母生了两儿一女,她是最小的女儿,她上头有两个哥哥,大哥叫沈予才,二哥叫沈予明,她叫沈予欢。

三个孩子中,她这个女儿最不被待见,二哥沈予明最被忽视,只有大哥沈予才才是沈父沈母捧在手心里的宝。

当然了,沈予才也没有辜负沈父沈母的期待,长得好又聪明,读了高中还被推荐去上了工农兵大学。

毕业回来后,在县城高中当了老师,找了个城里媳妇,生了个儿子,单位分了房还把沈父沈母也接到城里享福。

沈父沈母引沈予才为傲,又因为村里有她这个给他们脸面蒙羞的女儿,他们就很少回来了。

今天这么罕见的回来,不可能没有目的。

沈予欢倚靠在门口上,等待他们说出目的——

“你这又是什么态度?”沈母脸色刚缓和下来,一看到沈予欢欠揍的态度,压下去的怒火再次被挑起来。

“您有什么事情就赶紧说吧,”沈予欢有些不耐烦地说:“不说我就不奉陪了。”困死了。

“好了好了,”沈父当和事佬:“欢欢,我们这次回来是想问你,小阳他爸是不是当年来我们村的那个知青,谢疯子?”

沈予欢一怔。

那晚醒来,她趁着那个男人还没有醒就跑了,事后才想起来那个男人是他们村里的一个知青,人称“谢疯子”。

谢疯子不是真的疯子,只是凶名在外,被人称为疯子。

听说他性格孤僻暴躁,又自卑怯弱,除了上工就是躲在自己的屋里。

但不要因为他的性格就以为他是个好欺负的人,实际上他凶悍得很。

有人敢不识趣惹了他,他能二话不说就将人暴打一顿……生死看命。

那天晚上后,他很快就回城了。

知青都来自天南地北,她以为她跟谢疯子再不会有交集了。

这两老的怎么突然提起他了?还直接问她谢疯子是不是小阳的亲生父亲——他们知道了?

“不——”沈予欢想否认。

“什么不是?你还想说谎!”沈母一口打断了她:“那杂……”


他的气场极为强大,一双锐利的眼睛落在他们身上,再加上他前两天被沈予明打了一拳,伤处的淤青还没有散去,显得更加凌厉逼人。

一股难以言喻的压迫感朝沈父沈母逼来,他们莫名地有些无措,连忙压低声音问身边的沈予明:“阿明,这个人是?”

沈予明已经快被他们气炸了,这回没有顾及父母的面子,故意拔高声量冷笑:“他是谁?他是谢疯子,谢廷川,谢团长!”

沈父沈母一口气差点没噎住,眼前这个男人竟然是谢疯子?

此时他们终于回过味来,谢疯子是个军人?还是个团长???以前来他们这里做知青只是任务?

这,这怎么可能?

“不知这两位是?”在沈父沈母僵硬到脑子一片空白时,谢廷川又开口了,黢黑的目光落在他们身上,带着无形的压力。

林珍珍简直想给谢廷川拍手叫好。

他们都在这里争论了大半天,爸妈都不知道叫了多少遍了,谢廷川怎么可能不知道沈父沈母是谁?

他就是故意的!

沈父沈母被他的气势压得十分无措,哪还想到面前这个人即将是他们的女婿,而他们是长辈?嗫嚅了几下嘴唇,语气不自觉地带上几分讨好:

“我,我们是欢欢的父母……”

“哦。”谢廷川扯了扯唇角:“我还以为是哪个跟予欢有恩怨的仇人,原来我看走眼,竟然是岳父岳母。”

“……”现场安静到只剩下灶台上炖肉发出的咕嘟咕嘟的声音。

沈父沈母的脸色肉眼可见地涨红:“你……”

他们想骂谢廷川不会说话,但触及谢廷川那双带着嘲讽的黑眸,他们骂不出口,也不敢骂出口。

“谢团长说的也对,我听着她的那些话,都怀疑欢欢那丫头不是她的闺女,而是她的仇人了,”现场的围观的人小声地说。

他们中大部分人都是被邀请来喝喜酒的,都是些跟沈予明、林珍珍以及沈予欢关系比较好的人,没有说过沈予欢坏话的人,是站在他们这边的:

“哪有这样子对自己亲生女儿的?不分青红皂白地在女儿结婚的宴席上骂她。”

“这还是好的了,你们没见之前骂得多狠,连小阳那孩子,她都直接叫小杂种。”

谢廷川眼神倏地再次落在沈母身上,冷得吓人。

“幸好以后有谢团长,他们母子终于不需要过得那么苦了。”

“是啊,谢团长长得俊,能力也好,还很大方,听说给欢欢的彩礼就给了三千块呢!”

“什么?三千块?这也太多了吧?”他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多不多的不说,人家谢团长说了,这是给欢欢的补偿,估计心疼她这么多年吃了那么多苦呢。”

“这么看来,谢团长还真是个好男人,知道心疼欢欢,欢欢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苦尽甘来了!”

……阿巴阿巴,沈父沈母的脸色红了又绿,绿了又紫,可谓精彩纷呈。

这回连沈予明都没有帮自己的父母,直到众人都说完了,才道:“别说了,都是误会,让大家看笑话了,都散了吧,爸妈,你们跟我来。”

沈父沈母如蒙大赦,跟着沈予明进了房间。

众人也各自散了。

赵旭伟走上来,看着沈父沈母的背影说:“有这样的父母……我都心疼嫂子了。”

谢廷川瞥了他一眼,拂开他的手,皱着眉头:“你心疼我妻子?”

“哎不是!”赵旭伟连忙否认,都把他说成什么人了?像是觊觎自己兄弟妻子一样!他可没有!


谢廷川是个自带压迫感的,看着就让人觉得他是指挥人干活的,而不是自己干活的。

沈予欢都觉得他干一会儿可能就会不耐烦了,没成想,他干得还认真。

他用锄头翻弄藤条下的泥土,滚圆的红薯随着藤条根被挖出,把红薯从土里挑出来,放到旁边,接着挖下一根……

到了后面,沈予明还故意刁难他,让他把红薯挑回家,他也没说什么,照做了。

太阳渐渐大起来,他出了不少汗,碎发被汗水黏在额头上,只是他专注又沉稳,不抱怨不喊累,让他看起来越发成熟有魅力。

村民们看到了,交头接耳地赞叹。

八婶是个藏不住事儿的人,在谢廷川再次将一担红薯挑回沈家后,她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找沈予欢:“欢丫头,要我说,你这次真是因祸得福,这谢团长这么勤快,能嫁给这样的男人,你妥妥是捡到宝了啊!”

“八婶,你这么说,要是我身上的事搁你女儿身上,未婚生子被人指指点点这么多年,最后得到谢团长这样的男人,你也乐意咯?”沈予欢问道。

她当然是没有资格说这些话的,因为当初她确实是自愿的,这么多年承受那么多流言蜚语也是她活该。

但是这种事要是放在其他女孩子身上,都不一定能挨过这么多年,估计没等到谢廷川来就已经香消玉殒了。

但是八婶显然没有想到这一层,义正言辞地说:“那当然是愿意的啊,只是早些年承受一些苦,又没少块肉,最后就能嫁给谢团长这样的男人,这买卖稳赚不赔啊!怎么不愿意啊?”

“要不然像我们这种出身,能攀得上谢团长这样的人?”

沈予欢无语。

在干活的赵旭伟隐约听到她们在谈论谢廷川,溜溜哒哒地走过来:“在聊川哥呢?”

“是呢是呢,”八婶一看到赵旭伟,顿时变得殷勤起来。

赵旭伟也感觉出来了,相对于沈家人对他们的冷淡,村民们对他们要热情多了。

他也很精明,热情地问:“想了解川哥找我啊,我虽然现在已经退伍了,但我跟川哥以前共事过,对他最了解不过了。”

“真的啊?”八婶立刻八卦地问,“那谢团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川哥那可算是顶配的男人了,不说他的家世背景,就是他本人也是很拼命的,参军入伍那么多年,出生入死都不知道多少次了!”

“就说你们知道的,几年前来你们大队卧底做知青的事,那可是非常险峻的任务,敌特分子那是不要命的,一被发现就是九死一生,他自己请命来的。装疯卖傻那么久,你们说有几个人能做到?”

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在附近干活的村民一看赵旭伟也加入了,那指定能得到不少真实情报啊!活也不干了,跑过来听八卦。就听到了赵旭伟这么一段话。

村民们顿时想起了那个阴郁孤僻又凶狠的谢疯子,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头发很长也不打理,凑得近一点,都能闻到他身上的馊味,身上还经常带伤——大家都说那是他自残的。

现在想来,他装成那个样子,只是为了掩人耳目,让敌特分子对他不设防,而他身上的伤,估计是为了执行卧底任务时受的伤。

好好的一个人,竟然能做到这种程度……大家顿时心有戚戚。

八婶还点头说:“确实没有几个人能做到!”

村民们立刻点头。

以前他们还觉得凭什么军人能享受那么多好待遇,现在听赵旭伟说才知道,那都是九死一生换来的!他们应该得的。

“我以前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话,肯定会对谢团长好一些……”

“你个马后炮,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我要是知道,我也不会那样对谢团长啊,我得把他供起来……”

“好了好了,别争了!给你们知道还得了?人家就是来卧底的!”

就连这两天频频针对谢廷川的沈予明眼睛都躲闪了一下。

林珍珍也沉默了一下,重新看向赵旭伟,问道:“赵队长跟谢团长那么熟,那赵队长知不知道谢团长的婚恋情况?”

赵旭伟疑惑:“婚恋情况?川哥昨天不是自己说了吗?他说他没结婚啊!”难不成沈家人不信?

林珍珍:“我指的是,谢团长这个年纪了,在没有得知我家欢欢和小阳存在的时候,没有相看过对象?”

谢廷川昨天也说了,他28岁了。28岁这个年纪在后世没结婚不稀奇,但是在这个年代,28岁没结婚还没有相看过对象,就得怀疑一下其中有什么猫腻了!

同样28岁还没有结婚的赵旭伟被刺了一刀:“……”但他倒是能理解:“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退伍之后川哥有没有相看我不知道,但我退伍之前是没有的!”

“你们不用怀疑他有什么毛病,他肯定没毛病!要不然沈同志也不能怀孕啊……”后面那句话他说得极为小声,还瞄了沈予欢和不远处的沈小阳一眼。

众人简直秒懂,也跟着瞄了眼沈予欢母子俩几眼。

“……”沈予欢似笑非笑地看着赵旭伟。

感受到沈予欢“死亡凝视”的视线,赵旭伟心虚地转移话题:“更何况,以川哥的能力和长相,多的是喜欢他的女同志。只是他不喜欢而已。”

林珍珍闻言脸色一变。

村民们闻言也皱了眉头。

这个时候的大多数人思想都很朴素,对他们来说,结婚的男人可以普普通通,毕竟结婚就是要过日子的,没钱两个人可以一起努力挣钱。

但要是他身边都是莺莺燕燕,沾花惹草的,有钱有地位长得好又有什么用?

日子还过不过了?


“我笑你天真,你怎么会觉得你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能拿走我这么高的彩礼?你觉得我是傻子吗?”沈予欢笑完,便摆出了一副挑衅的架势:

“不给!你又能怎么样呢?”

“你!”沈母被她气得胸口起伏的幅度越来越大,是啊,沈予欢不把彩礼给她她能怎么样?

明强吗?有谢廷川和他那个朋友在,她怎么抢得成功?

找村民帮忙?现在村民都说她这个亲妈偏心恶毒,大概率副会站在她这边……

沈母更加怒了:“看来我说你赔钱货你还真是个赔钱货,你忘了是谁生你养你的了吗!?”

“你也好意思说养过我?”沈予欢冷笑。

她不是原主,但也继承了原主的记忆。

原主从小就过得非常凄惨,有记忆以来,她就在不停地尽自己的能力做着家务活、农活,吃不饱穿不暖,要不是爷爷从自己的口粮里给她一口吃的,她估计早就死了。

沈母怒骂:“我没养你你是吃土长大的!好!你说我没养过你就没有养过你的吧,但是我生了你,这个你总不能说没有吧?”

“这样,你把彩礼给我,就当是买断了我生你的恩情,往后你就不欠我什么了!”

即便是林珍珍都听不下去了:“妈,你也太过分了吧?难不成欢欢不把彩礼给你,你就要把欢欢的命拿回去不成?”

沈母可不承认自己这么刻薄:“我可没有想要她的命,只要彩礼给我就行。”

反正就是要彩礼呗!

林珍珍都快要被气炸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妈?

沈予欢冷冷地看着沈母,要是这是她亲妈,说不定她还真愿意就这么把这个彩礼给她,买断彼此之间的关系。

但,原主已经死了!

在她穿越过来之前,原主跟沈母吵架跳河死了!

是谢廷川路过将她救了起来,她才穿越过来的!

原主的命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还给沈母了,她凭什么还要拿出三千块钱从沈母手上买下她的命?

“你说我欠你的?我还没有说是你欠的呢!”沈予欢冷笑着,慢慢逼近沈母,一字一顿:

“你把我生下来,经过我的同意了吗?”

这个赔钱货竟然对她带有这么强烈的恨意?沈母心惊。

沈予欢:“你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把我生下来,你是不是应该赔偿我?这么说是你欠我三千块才对!”

“你!”沈母惊呆了,她还从来没有听过还能这么说话的。

她把沈予欢生下来还有错了?她还要给她拿钱?她咋不上天了呢!

“我要是知道你这么不愿意,我当初把你生下来就应该直接把你掐死!”沈母怒喝。

“还真是遗憾了你没有把我掐死!”沈予欢嗤了一声。如果是原主在这里,恐怕还真希望自己一出生就被沈母掐死吧?

要不然她也不能去自杀了。

沈母要疯了:“那你现在去死啊!”

“你放心,我自己是不会死的,我要留下来把你气死!”沈予欢一字一顿地说:“要不然你现在把我掐死?哦不行!”

沈予欢气死人不偿命:“你现在不能把我掐死,你现在要是把我掐死了,你也得偿命!”

“你!你!你!”沈母捂着胸口,指着沈予欢的手指都在颤抖。

她竟然生出了这么一个孽畜???

林珍珍也惊呆了,她也从来不知道还能这么反驳的。

哈哈哈她就说嘛!欢欢看着性格温和,实则一点都不好惹!

就连她都要时常在沈母手上吃亏,欢欢是一点亏都没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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