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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王纪卿译版)无删减全文

[英]毛姆著,王纪卿译 著

女频言情连载

第二天晚上,我在电话里拒绝了埃略特来接我,非常安全地来到了布莱德雷夫人的家里。我迟到了一点,因为有人来看我,所以耽搁了。我上楼时听见客厅里闹哄哄的,以为这一定是个大型聚会,出乎意料,我发现连我在内才有十二人。布莱德雷夫人身穿绿缎衣服,白色硬领上镶着小粒珍珠,非常雍容华贵。埃略特穿着他那身剪裁得当的无尾礼服,显出谁也模仿不来的风雅。他跟我握手时,我感到各种阿拉伯香水的气味冲鼻而入。我被介绍给一个有点发胖的高个子男人,他生着一张红脸,很不自在地穿着晚礼服。他就是尼尔森博士,但在当时那个头衔对我毫无意义。其余的宾客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但他们的名字我是听过就忘。女的年轻漂亮,男的都年轻强健。除了一个男孩以外,没有谁给我留下任何印象。我之所以...

主角:埃略特布尔   更新:2025-04-04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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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埃略特布尔的女频言情小说《刀锋(王纪卿译版)无删减全文》,由网络作家“[英]毛姆著,王纪卿译”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第二天晚上,我在电话里拒绝了埃略特来接我,非常安全地来到了布莱德雷夫人的家里。我迟到了一点,因为有人来看我,所以耽搁了。我上楼时听见客厅里闹哄哄的,以为这一定是个大型聚会,出乎意料,我发现连我在内才有十二人。布莱德雷夫人身穿绿缎衣服,白色硬领上镶着小粒珍珠,非常雍容华贵。埃略特穿着他那身剪裁得当的无尾礼服,显出谁也模仿不来的风雅。他跟我握手时,我感到各种阿拉伯香水的气味冲鼻而入。我被介绍给一个有点发胖的高个子男人,他生着一张红脸,很不自在地穿着晚礼服。他就是尼尔森博士,但在当时那个头衔对我毫无意义。其余的宾客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但他们的名字我是听过就忘。女的年轻漂亮,男的都年轻强健。除了一个男孩以外,没有谁给我留下任何印象。我之所以...

《刀锋(王纪卿译版)无删减全文》精彩片段


第二天晚上,我在电话里拒绝了埃略特来接我,非常安全地来到了布莱德雷夫人的家里。我迟到了一点,因为有人来看我,所以耽搁了。我上楼时听见客厅里闹哄哄的,以为这一定是个大型聚会,出乎意料,我发现连我在内才有十二人。布莱德雷夫人身穿绿缎衣服,白色硬领上镶着小粒珍珠,非常雍容华贵。埃略特穿着他那身剪裁得当的无尾礼服,显出谁也模仿不来的风雅。他跟我握手时,我感到各种阿拉伯香水的气味冲鼻而入。我被介绍给一个有点发胖的高个子男人,他生着一张红脸,很不自在地穿着晚礼服。他就是尼尔森博士,但在当时那个头衔对我毫无意义。其余的宾客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但他们的名字我是听过就忘。女的年轻漂亮,男的都年轻强健。除了一个男孩以外,没有谁给我留下任何印象。我之所以记得那个男孩,只是因为他个头很高,块头很大。他的身高肯定有六英尺三四,肩膀宽厚。伊莎贝尔显得很漂亮,穿着白绸衣,一条紧身长裙遮住了胖腿,外衣的样式表明她的胸脯已发育丰满,裸露的双臂稍嫌肥胖,但脖子却很可爱。她很兴奋,两只丽眼闪闪发光。毫无疑问她是个非常漂亮而又性感的年轻女子,但很明显的是,如果不加留意,她会变得肥胖而失去身段。
进餐时,我发现我的位子介于布莱德雷夫人和一个腼腆乏味的女孩之间,她似乎比其余的人还要年轻。就座以后,为了打破拘束,布莱德雷夫人解释说,这女孩的祖父母住在马文,她和伊莎贝尔曾是同学。她名叫索菲,这是我唯一听到被提及的名字。餐桌上很多人斗嘴打趣,每个人都扯着嗓子讲活,哄笑连连。他们好像彼此非常熟悉。当女主人没跟我谈话时,我试图跟邻座的女孩交谈,但不很成功。她比其余的人娴静多了。她不漂亮,但她的脸蛋很有趣,鼻子小翘,嘴宽,眼睛是绿蓝色,头发是沙黄色,发式简单。她很瘦,胸脯几乎跟男孩一样扁平。不停的打趣也会使她发笑,但笑得有些勉强,使你觉得实际上她并没被逗乐,而是假装被逗乐了。我猜她是在努力显得合群。我弄不清她是有点笨,还是仅仅因为过分胆怯,我试了种种话题,她都不接茬,我没有更好的话题可讲,便请她告诉我在座的人都是谁。
“嗯,你认得尼尔森博士,”她说着,指了指坐在布莱德雷夫人另一边和我正对面的那个中年男人,“他是莱雷的监护人。在马文他是我们的医生。他很聪明,他为飞机发明谁都用不上的装置,他不干这事的时候,就会喝酒。”
讲到这里,她那浅色的眼睛闪了一下光,这使我感到,她不像我起初想象的那么简单。她继续给我介绍一个又一个年轻人的名字,告诉我他们的父母是谁,在介绍男孩时,她会介绍他们上过什么大学,如今在干什么工作。她讲解得非常明白。
她会说“她很可爱”,或者说“他高尔夫球打得很好”。
“那个粗眉毛的大个子是谁?”
“那个么?噢,那是格雷·马图林。他父亲在马文的河边有一幢好大的楼房。他是我们那儿的百万富翁。我们为他感到很自豪。他给我们上课。马图林、霍布斯、雷纳和史密斯。他是芝加哥最富有的人之一,格雷是他的独生子。”
她在讲那一串名字的时候,语调里带有一种有趣的嘲讽,所以我以好奇的目光看了她一眼。她感觉到了,脸红了。
“再给我讲讲马图林先生吧。”
“没什么可讲了。他有钱。他备受尊敬。他在马文给我们盖了一座新教堂,他给芝加哥大学捐了一百万美元。”
“他儿子是个帅小伙。”
“他人很好。你决想不到他祖父是个住棚屋的爱尔兰人,他祖母是一家饭馆里的瑞典女招待。”
格雷·马图林并不帅气,只是引人注目。他模样粗糙原始,鼻子短平,嘴唇肉感,肤色就是爱尔兰人的那种红色。一头厚密的黑发乌光发亮,浓眉下是一双清澈湛蓝的眼睛。他虽然块头很大,身材却很匀称,如果脱光衣服,肯定是标准的男子形象。他明显力气很大。他的男子气概引人注目。他使得坐在他身边的莱雷显得弱小,其实莱雷只比他矮了三四英寸。
“很多人爱慕他,”我那害羞的邻座说,“我知道有几个女孩为了得到他,只要不是杀人什么都肯干。但她们还是轮不上。”
“为什么轮不上?”
“你什么都不知道,是吗?”
“我怎么会知道呢?”
“他非常爱伊莎贝尔,爱得晕头转向,而伊莎贝尔却爱着莱雷。”
“他为什么不去争一争,把莱雷赶走呢?”
“莱雷是他最好的朋友。”
“我想这就难办了。”
“像格雷一样讲道德的人当然难办。”
我不确定她讲这句话是不是完全认真的,也不确定她的语调里是否有一丝嘲弄。她的神态和举止中没有丝毫玩笑的迹象,但我得到的印象是,她既不缺乏幽默感,也不缺乏机灵。我不清楚她在和我交谈时究竟在想些什么,但我知道我是永远也弄不明白的。她显然对自己没有把握,我感觉到她是一个独生孩子,跟比她大得多的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她身上有一种质朴,一种不可见性,对我产生吸引,不过,如果我有关她过得相当孤独的想法没有弄错的话,那么我猜想,她一直在悄悄地观察和她一起生活的那些长者,并对他们形成了明确的看法。我们这些成年人,很少想到小孩对我们的评判是多么无情,又是具有怎样的洞察力!我再次盯着她那双绿蓝色的眼睛。
“你多大了?”我问道。
“十七岁。”
“你读书多吗?”我冒然问道。
但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布莱德雷夫人要尽主人之谊,讲了几句话使我不得不去应答,我
还没来得及摆脱与她的交谈,晚餐就结束了。年轻人一窝蜂似的离开,前往他们要去的地方,剩下我们四人上楼到了客厅。
我惊讶我竟然会受邀参加这次聚会,因为在东拉西扯了一阵之后,他们谈起了我认为他们本该宁愿在私底下讨论的事情。我无法决断怎么做才是慎重之举,究竟是应该起身离开,还是作为一个公众无私的听众,留下来会对他们有些用处呢?讨论的问题,是莱雷不愿意去工作的怪毛病。引发这场讨论的导火索,是马图林先生的提议,就是晚餐时在座的那个男孩的父亲,提议把莱雷收进他的事务所。这是一个好机会。靠着能力和勤勉,莱雷可以指望在适当的时候赚大钱。小格雷·马图林热切地希望他接受这个职位。
我不记得大家是怎么说的,但对谈话的主旨我却记忆犹新。在莱雷从法国回来时,他的监护人尼尔森博士就建议他去上大学,但他拒绝了。他有一段时间什么都不想干,是很自然的;他经历过艰难困苦,并曾两次负伤,只是不严重而已。尼尔森博士认为他惊魂未定,最好让他休息到完全恢复为止。可是一周又一周过去了,接着一月又一月地过去了,如今从他脱掉军装时算起已超过一年。原来他在陆军航空兵团干得不错,回来后在芝加哥有了点名气,结果有几位商人给他提供职位。他谢过那些人,但拒绝了。他没说出理由,只说还没有想好要干什么。他和伊莎贝尔订了婚。布莱德雷夫人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他们多年来难舍难分,她知道伊莎贝尔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喜欢莱雷,认为他会使伊莎贝尔幸福。
“伊莎贝尔的个性比他强。她能弥补莱雷的不足。”
虽然他俩年岁都还小,布莱德雷夫人却很愿意让他们马上结婚,但在莱雷开始工作之前她还不打算让他们完婚。莱雷自己有一小笔钱,但哪怕莱雷的钱比现在多十倍,她也会坚持要这么做。就我所知,她和埃略特希望从尼尔森那里弄明白的是莱雷打算干这么。他们要尼尔森运用自己的影响力,让莱雷接受马图林先生给他提供的职位。
“你知道我对莱雷从来没有多大威信。”尼尔森博士说,“哪怕在他小时候,他也是我行我素。”
“我知道。你让他跑野了。他能变得现在这样好,真是个奇迹。”布莱德雷夫人说。
尼尔森博士一直在喝酒,听了此话狠狠地瞪布莱德雷夫人一眼。他的红脸膛更红了几分。
“我多忙啊。我有自己的事情要照料。我收留他是因为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而他父亲是我的朋友。他可不是容易管教的。”
“我不明白你怎能说出这样的活,”布莱德雷夫人刻薄地回答,“莱雷的性情可爱得很!”
“这孩子从不跟你顶嘴,但他想干的还是照样去干,当他把你都气得发疯的时候,他只说一声对不起,而听任你去发脾气,对这样的孩子你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他是我亲生的,我会打他。可他在世上没一个亲人,他父亲把他留给我,是认为我会对他好,我没法对他下手!”
“这可扯远啦,”埃略特有些性急地说,“现在情况是这样:他东游西荡时间够长了;他有个好机会,可以得到一个职位,去了能挣大钱,他要想娶伊莎贝尔,就必须接受这个职位。”
“他得明白,”布莱德雷夫人插嘴说,“在当今的世界上,男人是必须工作的。他现在身强体壮。我们都知道,在世界大战之后,有些男人从战场回来后什么都不干。他们是家庭的包袱,对社会无益。”
这时我插话说:“可是他拒绝人家给他提供的各种职位,他究竟说了什么理由呢?”
“没理由。只说不合他的心意。”
“难道他什么事都不想做吗?”
“显然如此。”
尼尔森博士又端起一杯加冰水的威士忌。他长饮一口,然后看着他的两位朋友,说道:“我可以谈谈我的印象吗?我不敢说我是判断人类天性的行家,但无论如何我从业已有三十多年,我觉得我对人类的天性有所了解。战争确实对莱雷有所影响。他去时和回来时已是判若两人。他不仅是长了年岁。有些事情改变了他的性格。”
“什么样的事情?”我问。
“我不知道。他对战争经历很少谈及。”尼尔森博士转向布莱德雷夫人,“他给你讲过吗,路易莎?”
布莱德雷夫人摇摇头,说道:“没有。他刚回来时,我们曾设法让他给我们讲一些他的冒险经历,但他只是以他独特的方式笑了笑,说没什么可讲的。他甚至对伊莎贝尔也没讲过。伊莎贝尔试了又试,都没从他嘴里问出什么。”
谈话就以这样不佳的方式进行,不久尼尔森博士看了看手表,说他必须走了。我准备和他一起离开,但埃略特硬要我留下来。尼尔森博士走后,布莱德雷夫人为他们拿私事麻烦了我而道歉,说她担心我已经厌烦了。
“但你看得出来,这是压在我心头的一件大事。”她最后说。
“毛姆先生非常持重,路易莎,什么事情你都可以告诉他。我不觉得鲍勃·尼尔森和莱
雷之间是非常亲密的,但有些事情路易莎和我认为最好还是不对他讲。”
“埃略特!”
“你已经对他讲了那么多,剩下的也可以告诉他。我不知道你在进餐时是否留意了格雷·马图林?”
“他个头那么大,很难不注意到他。”
“他是伊莎贝尔的追求者。莱雷不在家期间,他一直非常殷勤。伊莎贝尔喜欢他,如果战争久拖下去,伊莎贝尔很可能已经嫁给他了。他向伊莎贝尔求过婚。伊莎贝尔没答应,也没拒绝。路易莎猜想她是要等莱雷回家后再拿主意。”
“格雷怎么没去打仗呢?”我问。
“他踢足球时伤了心脏。伤不严重,但部队不收他。总之莱雷一回家他就没机会了。伊莎贝尔完全把他拒绝了。”
我不知道他们指望我对此说些什么,于是我什么也没说。埃略特继续陈述。看着他显贵的外表,听着他的牛津腔调,觉得他太像外交部的一名高官了。
“当然莱雷这孩子非常好,他跑去参加陆军航空兵团,真是好样的,但我对人的品性看得很准……”他对我狡黠地微微一笑,第一次对我提到他曾靠买卖艺术品起家,“否则我现在就不会有一大批最好的股票。我的看法是莱雷永远不会有多大出息。他没有值得一提的金钱,也没有地位。格雷·马图林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拥有古老的爱尔兰好姓氏。这个家族出过一位主教、一位戏剧家,还有几位名将和名学者。”
“这一切你是从哪儿知道的?”我问。
“这种事情大家都会知道,”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事情上,前几天我在会所碰巧翻了一下全国名人辞典,偶然看到了这个姓氏。”
我认为我没有必要复述进餐时我的邻座对我说过的话,即格雷的祖父是个住棚屋的爱尔兰人,而他的祖母是个瑞典女招待。
埃略特继续往下讲:“我们认识亨利·马图林都有很多年了。他是个大好人,是个大富人。格雷即将进入芝加哥最好的经纪行。他已在世上立足。他想娶伊莎贝尔,不能不承认,为伊莎贝尔着想,他们是绝配。我本人完全赞成这门婚事,我知道路易莎也赞成。”
“你离开美国这么久,埃略特,”布莱德雷夫人干笑着说,“你忘了,在这个国家里,女孩子不会因为母亲和舅舅看中一门婚事就嫁人。”
“这种现象不值得夸耀,路易莎,”埃略特严厉地说,“根据我三十年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适当参照地位、财产、门第安排的婚事,不论在哪方面,都胜过恋爱结婚。不管怎么说,法国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国家,要是在法国,伊莎贝尔会毫不犹豫地嫁给格雷;然后,过了一两年,如果她有需要,她会让莱雷当情人。格雷则会将一个出众的女演员金屋藏娇,于是大家都十分快活。”
布莱德雷夫人并不傻。她用调皮而快活的眼光看着哥哥,说道:“这也有不利之处,埃略特,因为纽约的戏剧只在有限的周期内到这里演出,格雷只能把他那金屋的娇客留住一段长度很不稳定的时间。这对各方面来说肯定都是很不安宁的。”
埃略特笑道:“格雷可以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买个席位嘛。毕竟,如果你们一定要住在美国,我看不出为什么能够住在别处,却不能住在纽约。”
听他说到这里,我就告辞了。但在走之前,不知道为什么,埃略特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吃顿午饭,会会马图林父子。
“亨利是美国商人的最好典型,”他说,“我觉得你应该认识他。他为我们照管投资已有好多年。”
我并不很想去做这事,但没有理由拒绝,于是我说我很高兴认识亨利·马图林。


我正在洗脸整装,准备动身去赴埃略特邀请我参加的午宴,这时服务台打来电话,说埃略特到了楼下。我有点惊讶,但我收拾停当后,便马上下楼。
“我觉得我来接你会更保险,”他在我们握手时说,“我不知道你对芝加哥熟不熟。”
他有一种想法,是我发现一些曾长期侨居海外的美国人所共有的,认为美国是一个难以了解甚至有些危险的地方,所以让欧洲人自己去找路是不安全的。
“时候还早。我们可以步行一段。”他建议道。
空气略带寒意,但天空无云,伸伸腿脚倒也惬意。
“我想在你见到我妹妹之前,我最好介绍一下她的情况。”我们行走时,埃略特说道,“她在巴黎跟我同住过一两次,但我觉得当时你不在巴黎。告诉你,这次聚会人不多,只有我妹妹,她的女儿伊莎贝尔,和格雷戈里·布拉巴森。”
“那个室内装修师吗?”
“正是他。我妹妹的房子挺糟糕的,伊莎贝尔和我要她把房子重新装修。我碰巧听说格雷戈里在芝加哥,所以我让妹妹今天请他来进午餐。当然他算不上真正的绅士,但他有品位。他为玛利·奥里凡特装修过兰内城堡,为圣欧兹斯装修过圣克里门特·塔尔伯特。公爵夫人喜欢他。你会亲眼看到路易莎的房子。这么些年她在那房子里是怎么住过来的,我永远无法理解。其实就连她怎么能够生活在芝加哥,我也永远无法理解。”
原来布莱德雷夫人是个有了三个孩子即两儿一女的寡妇;但两个儿子比女儿大得多,都已娶妻。一个在菲律宾的政府部门,另一个子承父业,从事外交公干,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布莱德雷夫人的亡夫在世界各地都有过职位,在罗马当了几年一等秘书后,被任命为驻南美洲西海岸某共和国的公使,并在那里去世。
“他去世后,我曾让路易莎卖掉芝加哥的房子,”埃略特继续说,“但她对那房子有感情。它在布莱德雷家手中已经有些年月了。布莱德雷是伊利诺斯州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们于1839年从弗吉尼亚迁来,他们得到的土地,距离今天的芝加哥约有六十英里。他们现在仍然拥有那块土地。”埃略特停顿了一会儿,盯着我,看我作何反应。“在这里安家的那个布莱德雷,我想你会称之为农夫。我不知你是否了解,在上个世纪中叶,中西部开始搞开发时,有许多弗吉尼亚人,都是好人家的小儿子,为未知的魅力所引诱,离开了故乡的煮肉锅。我妹夫的父亲切斯特·布莱德雷看到芝加哥有前途,就进了这里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不管怎样,他挣够了钱,让他的儿子衣食无忧。”
埃略特说话时没有强调什么,但他的神态令我想到,他说的重点,并非已故的切斯特·布莱德雷离开他继承的庄严宅邸和大片耕地而进入律师事务所,重要的是他攒了一大笔钱,至少可以部分地补偿他的损失。后来有一次,布莱德雷夫人给我看了几张照片,拍的是埃略特所说的他们在乡下的那个“宅邸”,埃略特在一旁不大高兴。我看到照片上是一幢一般的木屋,带有一个小花园,不过在离屋子一箭之遥的地方,还有谷仓、牛舍和猪圈,其四周则是荒废的原野。我不禁想道:切斯特·布莱德雷先生在舍弃故宅迁往城市的时候,是很清楚自己做了怎样的取舍的。
不一会,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我们在一座褐石建造的房子前下了车。房子窄狭而偏高,必须登上一段陡阶才能达到前门。它坐落于通往湖岸大道的一条街上,夹在一排房屋之间,它的外表,即便在那个明丽的秋日里,也是显得了无生气,看到它,你会觉得不可能有人会对它产生感情。一名高大强壮、一头白发的黑人男管家把门打开了,将我们领进客厅。我们刚进房,布莱德雷夫人便从椅子上站起来,埃略特把我介绍给她。她年轻时一定是个美女,虽然嘴鼻稍大,但轮廓端正,眼睛也生得好看。但她那发黄的脸已经下垂,几乎是根本没有化妆,显然她已在跟中年发胖的斗争中败下阵来。我揣度她不甘心承认失败,因为她就座时,是直挺挺地坐在一张靠背笔直的椅子上。她那件紧身胸衣的无情甲胄,使她坐直背椅比坐弹簧椅舒服一些。她穿着一件流苏很多的蓝色长袍,她的高领衬了鲸骨,撑得直直的。她有一头漂亮的白发,烫成致密的波浪形,经过了精心梳理。她的另一位客人还未到来,在等候那位客人的时候,我们东拉西扯地聊天。
“埃略特告诉我,你是走南线过来的。”布莱德雷夫人说,“你在罗马停留了吗?”
“停了,我在那里停了一星期呢。”
“亲爱的玛格丽特皇后还好吗?”
她的问题令我有些惊讶,我说我不知道。
“哎呀,你没去看她吗?那么好的一个人。我们在罗马时,她对我们可好啦。布莱德雷先生那时当一秘。你为什么不去看她呢?你可不像埃略特,你不能去意大利王宫,一定很遗憾吧?”
“一点也不遗憾,”我笑道,“其实我不认识她。”
“你不认识她?”布莱德雷夫人说,好像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会不认识?”
“跟你说实话,作家一般来说不会跟国王王后什么的推杯换盏。”
“可她的确太可爱了,”布莱德雷夫人劝诫我,好像我不认识那位皇家要人,就是太摆架子了,“我保证你会喜欢她的。”
就在此时,门开了,管家把格雷戈里·布拉巴森领进门来。
格雷戈里·布拉巴森,尽管名字有些请调,却并非风流人物。他又矮又胖,头秃得像只鸡蛋,只在两耳周围和脖子后面还有一圈黑色的卷发。他面孔赤红,没有胡须,看上去就像将要出一头大汗。两只灰眼挺机灵,嘴唇肉感,下巴厚重。他是英国人,我有时会在伦敦一些放纵的聚会上遇见他。他很快活,很诚恳,动不动就大笑,但你不必是识人高手,就能看出他那热热闹闹的友好劲儿只是一种伪装,背后隐藏着一个非常精明的生意人。若干年来他是伦敦最成功的装修师。他的声音低沉,发出有力的回响,两只肥胖的小手非常善于表达。他用生动的手势,用滔滔不绝的兴奋言语,就能在拿不定主意的客户心里激起想象力,所以客户几乎不可能抵制他的命令,就像是接受他给予的恩惠一样。
管家又走进房里,手上端着鸡尾酒的托盘。
“我们不等伊莎贝尔了。”布莱德雷夫人端起一杯酒,说道。
“她去哪儿了?”埃略特问。
“她跟莱雷打高尔夫去了。她说过可能回来得晚。”
埃略特转向我说:“莱雷的全名是劳伦斯·达瑞尔。伊莎贝尔可能和他订婚了。”
“我不知道你还喝鸡尾酒呢,埃略特。”我说。
“我才不喝呢。”他啜着手里拿着的那杯酒,冷冷地回答,“可在这个禁酒的野蛮国度,你有什么办法?”他叹了口气,“在巴黎一些人家也开始上鸡尾酒了。可恶的交通糟蹋了好风俗。”
“胡言乱语,埃略特。”布莱德雷夫人说。
她说此话,声调和善,但态度决断,使我觉得她是个有性格的女人。她投向埃略特的那一瞥,既逗乐又精明,令我猜疑她对埃略特的看法是挺实在的。
我在猜想布莱德雷夫人如何理解格雷戈里·布拉巴森这个人。当格雷戈里进屋时,我看到他以职业的眼光把屋里扫视了一遍,不由自主地扬了扬他那浓密的双眉。这确是一间令人吃惊的屋子。墙上的壁纸、窗帘和弹簧家具上用的印花棉布,都是一个花样。墙上挂着嵌在大金框子里的油画,那明显是布莱德雷一家住在罗马时买下的。其中有拉斐尔派的圣母像,有基多·勒尼派的圣母像,有祖卡罗画派的风景画,以及潘尼尼画派的废城。屋子里摆设着他们旅居北京的纪念品,雕花过繁的乌木餐桌,硕大的景泰蓝花瓶。还有他们在智利或秘鲁买来的东西,刻在硬石上的肥胖人像和陶制花瓶。还有齐本达尔做的书桌布,和一只镶嵌细工做的玻璃橱柜。灯罩是用白丝绸做的,一位笨画家在上边画了身着华托式服装的牧童牧女。这间屋子委实丑陋,但我不知为何,它又讨人喜欢。它有一种家常久居的氛围,你会觉得那种纷乱具有某种意义。所有这些不协调的物件相属为一统,因为它们都是布莱德雷夫人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刚喝完鸡尾酒,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个女孩,后面跟着一个男孩。
“我们迟到了?”女孩问道,“我把莱雷带回来了。有没有什么给他吃的?”
“我想会有吧。”布莱德雷夫人笑道,“按铃,叫尤金添个座来。”
“是他给我们开门的,我已经对他说了。”
“这是我的女儿伊莎贝尔,”布莱德雷夫人转向我说,“这是劳伦斯·达瑞尔。”
伊莎贝尔匆匆跟我握了手,便性急地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森。
“你就是布拉巴森先生吧?我想见你都快想疯了!我爱死了你给克莱门坦·道默家做的活。这间房子不可怕吗?几年来我一直要妈妈把它改一改,现在你来芝加哥了,我们的机会来啦!请把你对这屋子的真实想法告诉我。”
我知道这是布拉巴森最不想做的事情。他瞥了布莱德雷夫人一眼,但对方那毫无表情的脸什么也没告诉他。他断定说话算数的是伊莎贝尔,于是爆发出一阵大笑。
“我相信这屋子很舒适,如此这般,”他说,“不过如果你要我直说,那么,我确实认为它相当可怕。”
伊莎贝尔是个高个子女孩,鸭蛋脸,直鼻梁,眼睛漂亮,嘴巴丰满,显出家族的特征。她长得好看,但胖了一点,我认为这是由于她还小,我估计她随着年龄增长会苗条起来。她的双手强健优美,不过也肥了一点点。而她那由短裙所展示的双腿也略嫌粗壮。她皮肤好,肤色较深,运动和乘敞篷车回家,无疑加深了皮肤的色彩。她阳光而活泼。她那焕发的健康,她那嬉戏般的快乐,她那对生活的享受,以及你在她身上感到的幸福,是令人振奋的。她是如此天真自然,她使得风度翩翩的埃略特看上去未免俗气。她的清新使得脸色苍白而有皱纹的布莱德雷夫人显得又疲惫又衰老。
我们下楼去吃饭。格雷戈里·布拉巴森看到餐厅时眨了眨眼。四壁贴了暗红色的仿呢墙纸,挂着一些面色阴冷的男女画像,画得非常蹩脚,那些人是已故布莱德雷先生的上代先人。他本人也在墙上挂着,胡须浓密,僵直地穿着袍子和浆过的白领。布莱德雷夫人的像出自90年代的一位法国画家之手,挂在壁炉台上方,她身穿一套浅蓝色缎子的晚礼服,戴着珍珠项链,头发上戴着一颗星钻。她的一只手戴着宝石戒指,手指抚摩着花边披肩,那披肩绣得非常精细,一针一针清晰可见,另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拿着一把驼鸟羽毛扇。家具是黑橡木做的,黑压压的一片。
“你觉得这家具怎么样?”我们就坐时,伊莎贝尔向格雷戈里·布拉巴森问道。
“我断定它花了一大笔钱。”布拉巴森回答。
“确实如此。”布莱德雷夫人说,“这是布莱德雷先生的父亲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它们满世界地跟着我们跑。里斯本,北京,基多,罗马。亲爱的玛格丽特皇后对它们大加赞赏。”
“如果是你的,你会怎样处理它们?”伊莎贝尔问布拉巴森,但没等后者答话,埃略特替他回答了。
“一把火烧掉。”他说。
这三个人开始讨论如何处置这间屋子。埃略特力主路易十五式的风格,而伊莎贝尔想要大餐桌和意大利式的椅子。布拉巴森认为齐本达尔的风格更符合布莱德雷夫人的个性。
“我总觉得这太重要了,”他说,“一个人的个性。”他转向埃略特,“你肯定认识奥里凡特公爵夫人吧?”
“你说玛丽?她是我的至交之一。”
“她要我为她装修餐厅,我第一眼看见她,就说要用乔治二世的风格。”
“好眼力!上次我在那里吃饭,留意过那间房子。品位好极了!”
谈话就这样进行。布莱德雷夫人听着,但你看不出她在想些什么。我很少说话,而伊莎贝尔的那个小伙子,莱雷,我忘了他姓什么,则一语不发。他坐在餐桌另一边,夹在布拉巴森和埃略特之间,我不时地看他一眼。他显得很年轻。他和埃略特身高差不多,六英尺差一点,瘦长,四肢柔软灵活。他外表可爱,既不英俊也不平常,有点害羞,一点也不引人注目。我感兴趣的是,就我记忆所及,虽然他从走进房子起连六句话都没说,但他好像完全自由自在,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不用张口就能参与交谈。我留意他的双手。那双手很长,但跟他的个头比起来并不大,形状很美,同时有力。我想画家会喜欢画这样的手。他身形单薄,但外表并不纤弱;相反,我应该说他结实而顽强。他的脸在宁静时显得严肃,晒成了褐色,但除此以外肤色还算白皙;他的五官虽然十分端正,却并不出众。他的颧骨略高,太阳穴凹陷。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稍有起伏。两眼显得比实际要大,因为眼窝深陷,睫毛又浓又长。他的眼睛很特别,不是伊莎贝尔和她母亲及舅舅共有的那种深棕色,而是深得连虹膜都跟瞳孔成了同一颜色,这就使瞳孔显出一种格外强烈的眼神。他有一种吸引人的自然优雅,我看得出来伊莎贝尔为什么会对他着迷。她的眼光不时地在莱雷身上停留一阵,我从她的神态中似乎不仅看出了爱,也看出了疼。他们的眼光相遇了,莱雷的眼光里有一种柔情,看上去好美。没有什么比年轻人相爱的光景更加动人,而我,当时已届中年,还是羡慕他们,但在同时,我想不出是什么原因,又为他们感到惋惜。这是犯糊涂,因为就我所知,他们的幸福并无障碍;他们的家境似乎很舒适,他们没有理由不结婚,没有理由不会永远过上幸福的日子。
伊莎贝尔、埃略特和格雷戈里·布拉巴森继续谈着重新装修房子的事情,努力让布莱德雷夫人至少承认要有所改变,但她只是和颜悦色地微笑。
“你们不要想法子逼我。我要有时间仔细考虑。”她转向那位男孩,“你对这一切是怎样看的,莱雷?”
莱雷环视在座的人,眼里含着笑意。
“我觉得改不改关系都不大。”他说。
“你个讨厌鬼,莱雷!”伊莎贝尔嚷道,“我还特意嘱咐你要支持我们。”
“如果路易莎阿姨高兴维持现状,那么改变的目的是什么?”
他的问题完全切中要害,话讲得那么聪明,使我笑了起来。这时他看着我,也笑了。
“别因为刚才说了一句大蠢话就笑得那么得意。”伊莎贝尔说。
但他反而笑得更欢了,这时我留意到,他的牙齿又小又白又整齐。他投向伊莎贝尔的眼光里有某种东西使得后者脸红起来并且屏住了呼吸。如果我没弄错,伊莎贝尔疯狂地爱着他,但我不知是什么原因使我感到伊莎贝尔对他的爱中还有一种母性的成分。在这么年轻的女孩身上,这是有点出人意料的。她嘴上挂着微笑,把注意力再次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森。
“不要理他。他太笨,又没教养。除了飞行,他什么都不懂。”
“飞行?”我问道。
“他在战时是个飞行员。”
“我还以为他年纪太小,没去打仗呢。”
“他是太小。太年轻。他表现很坏。他逃离学校,去了加拿大。他谎话连篇,骗得人家相信他有十八岁,进了陆军航空兵团。停战时他正在法国作战。”
“伊莎贝尔,你让你母亲的客人都烦死了。”莱雷说。
“我从小就认识他,他回来时身穿军装好可爱,上衣别着漂亮的勋章,于是我坐在他家的门阶上,可以说,直到他答应娶我时,才让他有一点安宁。竞争太可怕啦!”
“真的吗,伊莎贝尔?”她母亲说。
莱雷朝我俯过身来。
“她说的话我希望你一句也不信。伊莎贝尔确实不坏,但她爱撒谎。”
午餐结束后,埃略特和我很快就离开了。之前我对他说过我要去博物馆看画,他说他会领我去。我并不特别喜欢跟任何人一起去画廊,但我不能说我宁可一个人去,于是答应由他陪我。我们在路上谈到了伊莎贝尔和莱雷。
“看着两个小家伙如此相爱,真是很感动。”我说。
“他们还太小,不能结婚。”
“为什么?年轻、恋爱和结婚真是太有趣啦。”
“别胡扯。伊莎贝尔才十九岁,莱雷刚满二十。他还没有职业。路易莎告诉我,他只有一笔小收入,一年三千美元,而路易莎怎么说都不是富婆。她的收入只够自己花。”
“嗯,他可以找份工作。”
“问题就在这里。他没去找。他好像满足于无所事事。”
“我敢说他在战争中吃了苦头。他可能想休息一阵。”
“他已经休息一年了。这肯定是够长的了。”
“我以为他是个好孩子。”
“噢,我一点也不反对他。他出生很好,诸如此类都不错。他父亲是巴尔的摩人,曾在耶鲁担任罗曼斯语助理教授,或类似的职务。他母亲是费城人,出身于老教友派世系。”
“你讲到他们都是用动词过去时。他们去世了?”
“是的。他母亲死于分娩,他父亲死于大约十二年前。他是由他父亲大学时代的一位老朋友抚养大的。此人在马文当医生。这就是路易莎和伊莎贝尔对他的了解。”
“马文是什么地方?”
“布莱德雷庄园的所在地。路易莎在那里消夏。她同情这孩子。尼尔森博士是个单身汉,根本不懂如何抚养小孩。路易莎坚持要把莱雷送到圣保罗教堂,她总是把莱雷领到这里来过圣诞节假。”埃略特像法国人那样耸了耸肩,“我想她应该预见到了不可避免的后果。”
我们这时已到了博物馆,我们的注意力转向了画作。我再一次领教了埃略特的博学与品位。他像引导一群游客一般领着我在各个展室观览,任何艺术教授都不可能比他讲得更有教益。我已下决心一个人再来一趟,到时候可以随心所欲地观赏,所以这次就顺从他。过了一阵,他看了看手表。
“我们走吧!”他说,“我参观画廊从不超过一小时。一个人的欣赏力只能维持这么久。我们另找个日子把它看完吧。”
分手时我热情地感谢他。我回去时也许多了一点见识,但我确实窝了一肚子火。
当我向布莱德雷夫人告别时,她告诉我第二天伊莎贝尔请了几个年轻的朋友来吃正餐,餐后还要去跳舞,如果我愿意来,在他们走后埃略特和我可以聊聊天。
“你来对他有好处,”她补充说,“他在国外住了那么久,他在这里感到格格不入。他好像找不到跟他有任何共同点的人。”
我接受了邀请,我们在博物馆台阶上分手之前,埃略特告诉我,他很高兴我同意去。
“我在这座大城市里就像迷失的孤魂,”他说,“我答应路易莎跟她一起呆上六个星期,我们从1912年以来就没有见过面了,但我在扳着手指计算还有多久能回巴黎。那是世界上文明人唯一可住的地方。老朋友,你知道在这里他们是怎样看我的?他们把我当成怪物。真是野蛮人啊。”
我笑着离开了。


如果我让读者觉得埃略特·坦普尔顿是个卑鄙小人,那就是我对他不公了。
首先,他是法国人所谓的serviable,就我所知,英语中没有一个词与它的意思完全相当。辞典告诉我,英语的serviceable,作“对人有益”、“乐于助人”和“好心”解时,是过时的用法。埃略特正是这样的人。他为人慷慨,虽然他在入世之初,给熟人大量赠花、送糖、派礼,无疑怀有不可告人的动机,但是,当已经不需要再送的时候,他还在这么做。赠与给他带来愉快。他很好客。他的大厨可以跟巴黎的任何厨师媲美,在他的餐桌上,保准会给你上当季最早的时鲜。他的葡萄酒表明他是个品酒的行家。不错,他挑选宾客时最看重其社会地位,意气是否相投是次要的标准,但他会留心至少邀请一两位具有娱乐能力的宾客,所以他的聚会几乎总是令人开心的。人们背地里嘲笑他,说他是下流的势利鬼,却照旧欣然接受他的邀请。他的法语讲得流利正确,腔调无可挑剔。他煞费苦心地学习英国人如何讲英语,想要从他的讲话中不时听出一点美国调子,你的耳朵要非常灵才行。只要你不跟他谈起有关公爵和公爵夫人的话题,他就非常健谈。但即便是谈到那些权贵,既然他的地位现已巩固,他也会容许自己妙舌如花,在你跟他单独交谈时,他就更加没有顾忌了。他有一根快活的毒舌,而有关这些显贵要人的丑闻,无不钻进他的耳中。我从他那里得知谁是某王妃最小那个孩子的父亲,谁是某侯爵的情妇。我相信,就连马塞尔·普劳斯特掌握的贵族秘闻,也多不过埃略特·坦普尔顿的知识。
我在巴黎居留期间,我们常常共进午餐,有时在他的公寓,有时去餐馆。我爱逛古玩店,偶尔买件古玩,更多的时候只是观看,而埃略特总是兴致勃勃地陪我去。他懂行,并且真爱艺术品。我觉得他熟悉巴黎的每一家古玩店,而且和老板混得很熟。他热衷于讨价还价,我们出门时他老是对我说:
“你看上了什么,不要自己去买。只要给我暗示一下,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办。”
当他以开价的一半为我买到想买的东西时,他会兴高采烈。看他和卖家讨价还价是一种享受。他会争辩,劝诱,发火,要卖家讲讲良心,嘲笑卖家,指出那件东西的毛病,威胁说不再踏进这家店门,叹气,耸肩,训话,皱起眉头气冲冲地朝门口走去,当他最终砍价成功时,他会伤心地摇头,仿佛他乖乖认输了。接着他会用英语对我耳语:
“买下吧。比这价钱再高一倍,也算便宜。”
埃略特是个热心的天主教教徒。他到巴黎没住多久就认识了一位法国神父,此人因为劝说不信教的人和异教徒皈依教会而闻名。这位神父是个宴会狂,并且机智过人。他只为有钱人和贵族服务。不可避免地,埃略特会被此人吸引。此人虽然出身卑微,却能成为那些门禁最严府邸中的座上宾。埃略特曾向新近接受这位神父劝告皈依天主教的一位美国阔太太透露,虽然他的家族总是信奉圣公会,但他早就对天主教会感兴趣了。一天晚上,美国阔太太请埃略特在餐桌上会见了这位神父,就他们三人在场,神父谈笑风生。埃略特的女主人把谈话转向天主教的教义,神父讲得虔诚,但没有卖弄学问。他虽然身为神职人员,但他是作为尘世一员对尘世另一员讲话。埃略特荣幸地发现,神父对他的一切无所不知。
“范杜木公爵夫人前几天还谈到你。她告诉我,她认为你智力非凡。”
埃略特高兴得脸红了。他经人引领见过那位殿下,但他绝没有料到,殿下竟然没有把他立即忘掉。神父谈到信仰,讲得既聪明又和气;他思想开明,观点新潮,胸怀宽容。听他一席话,埃略特觉得教会就像一家高级会所,受过良好教养的人是非加入其中不可的。半年后他被接纳到其中了。他的转变,加上他对天主教慈善事业捐赠时表现出来的慷慨,为他打开了过去对他关闭的几扇大门。
他放弃祖辈的信仰,可能怀有不纯的动机,但他改教后的虔敬是无可置疑的。他每个星期日都去上流人常去的教堂做弥撒,按时去忏悔,并定期访问罗马。终于,他的虔诚得到奖赏,他当上了罗马教皇内侍,而他执行公务的勤勉尽职也得到了奖赏,他可能是获得了圣墓神职。他作为一名天主教徒的事业,事实上跟他作为homme du monde即俗人的事业一样,取得了同等的成功。
我常问自己,是什么导致如此聪明、如此善良、如此有教养的一个男人被势利迷住心窍呢?他不是暴发户。他的父亲在南方一所大学当过校长,他的祖父是个有点身份的牧师。埃略特那么聪明,不会看不出许多接受他邀请的人,之所以应邀前来,只是为了吃免费餐,而这些人当中,有些人很笨,有些人毫无价值。他们响亮头衔的魅力使他看不见他们的缺陷。我只能猜想,跟这些古老世家的绅士混得很熟,成为其夫人的忠实侍从,给了他一种绝不会厌烦的成就感;我认为这一切的背后,是一种激情的浪漫主义,致使他在羸弱瘦小的法国公爵身上看到了曾经跟随圣路易前往圣地的十字军骑士的影子,在那些猎狐时大呼小叫的英国伯爵身上看到了曾经跟随亨利八世奔赴金布之域的祖先的身影。待在这样的人身边,他觉得自己生活在辽远而英武的过去。我想,在他翻阅《哥达年鉴》时,一个又一个的名字令他回忆起古老的战争,历史性的攻城略地,著名的决斗,外交的谋略,以及国王的风流韵事,这时候,他的心跳便会加快。总之这就是埃略特·坦普尔顿。


我初遇埃略特时,只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作家,他没把我放在眼里。他对人的面孔能做到过目不忘,无论在哪里跟他邂逅,他都会和我热情握手,但未表露加深交往的意向。打个比方,如果我在歌剧院遇见他,他正和一位上流人士在一起,他就太容易看不见我了。但是,紧接着我就在剧作方面有了一鸣惊人的成就,很快我就发现,埃略特对我亲热多了。有一天我收到他的请帖,邀我去克拉里治饭店午餐,那是他在伦敦时的住所。这是个小型聚会,没什么要人参加,我的想法是,他在试探我。但从那以后,由于我的成功给我带来了许多新朋友,我见他的机会就更多了。此后不久,我在巴黎度过了秋日里的几周,在一位共同的相识家里遇见了他。他问我住在哪里,一两天后我又收到午餐邀请,这一次是在他的公寓里。到达后,我吃惊地发现,这是个档次相当高的聚会。我不禁笑了。我知道,他以准确无误的社交理解力,已经意识到,作为一名作家,我在英国社交界是无足轻重的,但在法国,一名作家仅仅因为他是作家,就会备享尊荣,而我就是如此。在接下来的那些年里,我们的关系变得相当密切,却没有发展为友谊。我怀疑埃略特·坦普尔顿是否可能做朋友。他对人品毫无兴趣,只看重其社会地位。我偶尔到巴黎,他偶尔到伦敦,每逢他需要补充宾客,或者他不得不款待美国游客时,他总是邀请我赴会。我猜想,那些美国游客,有些是他的老主顾,有些是拿着介绍信来找他的陌生人。他们是他背负的十字架。他觉得他得为他们做点什么,但又不愿让他们会见他那些显赫的朋友。打发他们的最好办法当然是请他们吃顿饭,领他们看场戏,但这也往往是棘手的,因为往后三周他每晚都腾不出身来,而且他知道那些人是很难就此满足的。由于我是个作家,翻不起大浪,他不介意告诉我他在这种事情上的难处。
“美国人乱写介绍信,一点也不体谅别人。我并不是不愿意见那些推荐来的人,可我真是不懂,干吗要把他们强加给我的朋友!”
为了弥补招待上的不周,他把大篮的玫瑰花与大盒的巧克力送给客人,但有时他还得加码。就是在那时,在他对我讲了心里话之后,他有几分天真地请我去参加他组织的聚会。
“他们很想认识你,”他在邀请函里恭维我,“某某夫人很有教养,你写的书她全读过。”
某某夫人会告诉我,她非常爱读我的那本《佩林先生与特瑞尔先生》,并祝贺我发表剧本《软体动物》。


那天晚上我去滨湖路的一幢石头大楼赴宴。那房子看上去好像建筑师原想把它盖成一座中世纪城堡,中途变了主意,决定把它改建为瑞士的山地农舍。这是一个盛大的聚会,当我走进宽敞豪华的客厅时,发现其中布置有塑像、棕榈、枝形吊灯、早期绘画大师的作品,以及铺了厚软垫的家具。我很高兴地看到至少有几个我认识的人在场。亨利·马图林把我介绍给他那瘦小、糊涂、脆弱的妻子。我向布莱德雷夫人和伊莎贝尔问了好。伊莎贝尔穿一身红绸子礼服,跟她的一头黑发和神采奕奕的淡褐色眼睛很相配,所以她显得很漂亮。她似乎兴致很高,谁也不会想到她刚刚有过烦心的经历。她跟围在她身边的两三个小伙子欢快地交谈,格雷就是其中之一。进餐时我和她不同桌,我看不见她,但后来,在我们男人慢吞吞没完没了地喝了咖啡、饮了烈酒、抽了雪茄过后重又回到客厅时,我有了和她说话的机会。我对她了解太少,没法直接谈论埃略特告诉我的那些事情,但我有个我认为她会爱听的话题可谈。
“早两天我在会所见到你那位小伙子了。”我漫不经心地说。
“哦?是吗?”
她的口气和我一样漫不经心,但我察觉到她立刻警觉了。她的眼睛里有了提防的神色,我认为自己从中看出了一些不安。
“他当时在图书馆看书。他的专注力使我印象很深。我10点刚过进去时他在看书,我在午餐后回去时他还在看书,我出门吃晚餐时再次拐进去时他仍在看书。我想差不多十来个钟头他都没有离开椅子。”
“他看的是什么书?”
“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
她垂着头,使我无法知道我的话对她有何影响,但我觉得她既困惑又放了心。这时主人找我去打桥牌,散场时伊莎贝尔和她母亲都已经走了。
10
两天后我去向布莱德雷夫人和埃略特告别。我看到他们坐着喝茶。我到后不久,伊莎贝尔也进来了。我们谈了谈我即将开始的旅行。我感谢他们在我居留芝加哥期间对我的友好款待,当我觉得该离开的时候到了,便起身告辞。
“我送你到药店那儿,”伊莎贝尔说,“我刚记起我要买一样东西。”
布莱德雷夫人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下次你见到亲爱的玛格丽特皇后时,一定要代我问候她,好吗?”
我没有再次声明我并不认识那个令人敬畏的女人,而是满口答应说我一定会办到。
我们走上大街之后,伊莎贝尔含笑斜睨了我一眼,问道:“你能喝冰激凌汽水吗?”
“可以试试。”我谨慎地回答。
在我们到达药店之前,伊莎贝尔没有再说话,而我无话可讲,也沉默着。我们走进店里,坐在桌边铁丝网靠背和扭铁丝腿的椅子上。这种椅子坐着很不舒服。我要了两份冰激凌汽水。有几个人在柜台那边买东西;两三对男女坐在别的桌子旁,但他们忙着谈他们自己的事情。从各方面看来,我们是单独相处。伊莎贝尔装出满足的神态,用一根长秸秆吸汽水,我点起一根香烟等着。我觉得她很紧张。
“我想跟你谈谈。”她突如其来地说。
我笑着回答:“我猜到了。”
她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阵,说道:“前天夜里在萨特兹韦特家,你为什么讲关于莱雷的那些话?”
“我觉得你会感兴趣。我忽然想到你可能并不完全了解他关于闲荡的想法是怎么回事。”
“埃略特舅舅太多舌啦。当他说他要到布莱克斯顿去跟你聊天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会把一切都告诉你。”
“你要知道,我们认识好多年了。谈论别人的事情能给他许多乐趣。”
“正是。”她笑了,但笑容只是昙花一现。她盯着我,眼神很严肃,接着说:“你觉得莱雷怎么样?”
“我只见过他三次。他似乎是个很好的孩子。”
“就这么多吗?”
她声音里带着忧伤。
“不,不能说就这么多。我很难说;你知道,我对他了解得很少。当然,他有魅力。他谦虚,友好,文雅,非常打动人。他这么年轻,却很沉着。他跟我在这里遇见的其他男孩都不大一样。”
当我如此摸索着把我自己脑子里并不明晰的印象组织成语言说出来的时候,伊莎贝尔专注地望着我。我讲完之后,她轻轻叹了口气,如释重负,接着对我迷人而近乎顽皮地一笑。
“埃略特舅舅说,他往往为你的观察力感到惊奇。他说很少有什么事情能逃过你的法眼,不过你作为作家的巨大资本就是你的判断力。”
“我能想到一种更有价值的品质,”我冷冷地回答,“例如天才。”
“你知道,我没有人可以谈论这些。妈妈只能以她自己的观点来看事情。她希望我的将来有保障。”
“那很自然,对吧?”
“而埃略特舅舅只从社会角度看问题。我自己的朋友,我是指我的同代人,认为莱雷是个失败者。这太叫人伤心了。”
“当然。”
“他们并不是对他不好。谁都会不由自主地对莱雷好。可他们把他当作笑料。他们总是拿他打趣,而他似乎不在乎,这就使他们恼火了。他只是笑。你知道现在是什么状况吗?”
“我只知道埃略特告诉我的那一些。”
“我可以把我们去马文时的真实情况告诉你吗?”
“当然可以。”
我现在复述伊莎贝尔的叙述,部分依据自己对她当时说话的记忆,部分借助于我的想象。但她跟莱雷之间的一番交谈很长,我可以肯定,他们所说的话,比我现在打算重述的要多得多。我认为,就跟人们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做的一样,他们不仅会说很多不相干的话,还会把同一件事说了一遍又一遍。
伊莎贝尔醒来后,看到天气晴朗,便打电话给莱雷,告诉他,母亲要她去马文为她办点事,请莱雷开车送她去。除了她母亲叫尤金装进篮子里的那一暖水瓶咖啡以外,她为防不足,添加了一暖水瓶的马天尼酒。莱雷的跑车是刚到手的,他很为这辆车自豪。他喜欢开快车,他开车的速度使两人都很兴奋。他们到达后,伊莎贝尔量了待换的窗帘,莱雷记下尺寸。接着他们把午餐摆在门廊里。门廊四面挡风,而深秋初冬季节的阳光令沐浴者感到舒畅。那所房子建在一条土路边,没有新英格兰老木屋的雅致,你要说它的好话,最多只能说它宽敞,住着舒服。但是从门廊里你可以看到一片悦人的景色,一座盖了黑屋顶的红色大谷仓,一片古老的树林,林子后面是一望无际的棕色田野。这风景是单调的,但岁末的阳光和热烈的色彩在当天赋予它一种亲切的美。开阔地里有一种愉悦伸展在你眼前。它在冬日一定是寒冷、阴沉、荒凉的,在三伏天则必然是干燥、炙灼而闷热的,惟有在这一天它却不可思议地令人兴奋,因为无垠的风景在召唤灵魂去冒险。
他们和所有健康的年轻人一样享受午餐,他俩在一起感到幸福,伊莎贝尔倒咖啡,莱雷点燃烟斗。
“现在直说吧,亲爱的。”莱雷说这话时,眼里现出顽皮的微笑。
伊莎贝尔吃了一惊。
“直说什么?”她问道,脸上尽可能装出无知的表情。
莱雷嘿嘿一笑,说道:“你要把我当十足的傻瓜吗,亲爱的?要是你母亲对客厅窗户的
尺寸不是知道得一清二楚,我就吃掉我这顶帽子。你要我开车把你送到这里不是为这事。”
伊莎贝尔恢复了镇静,对他嫣然一笑,说:“也可能是我觉得我俩单独在一起度过一天会很有意思。”
“有可能,但我认为不是这样。我猜想,埃略特舅舅已经告诉你们,我推辞了亨利·马图林的聘请。”
他说得快活而轻松,伊莎贝尔发现以同样的语气谈下去倒也方便。
“格雷一定失望极了。他觉得有你和他一起工作真是太棒了。迟早你得沉下心来工作,闲得越久就越不想工作。”
莱雷抽着烟斗,看着伊莎贝尔,温柔地笑着,所以伊莎贝尔弄不清楚他是当真还是开玩笑。
“你可知道,我有个想法,我这一生想做更多的事情,不想卖卖债券了事。”
“那很好啊。进律师事务所,或者学医。”
“不,那些我也不想干。”
“那你想干什么?”
“闲荡。”
“莱雷,别开玩笑。这是正经不过的事情!”
伊莎贝尔声音发颤,眼里噙满泪水。
“别哭嘛,亲爱的。我不想让你伤心。”
莱雷走过去,坐在伊莎贝尔身旁,搂住她。莱雷的声音里有一种使她心碎的温柔,她再也止不住眼泪。但她擦干眼睛,露出勉强的微笑,说:“你说不想让我伤心,说的倒轻巧。可你就是让我伤心了。你知道,我爱你。”
“我也爱你,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深深地叹了口气,接着挣开莱雷的臂膀,抽出身子,说道:“让我们都明智一些。男人总得工作,莱雷。这关系到自尊。这是个年轻的国家,男人有义务参加国家活动。早两天亨利·马图林还在说,我们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会使过去的成就显得微不足道。他说他看不出我们的发展会有止境,他相信到150年我们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富有、最伟大的国家。你不认为这极为令人振奋吗?”
“极为振奋。”
“年轻人从未有过这么好的机会。我原以为你会自豪地参加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这是多么美妙的奇遇!”
莱雷轻快地笑了,说道:“我敢说你是对的。阿莫和斯威夫特会制造更多更好的肉罐头,麦考密克将生产出更多更好的收割机,亨利·福特将要出厂更多更好的小汽车。人人都会变得越来越富有。”
“为什么不呢?”
“正如你说的,为什么呢?金钱恰巧引不起我的兴趣。”
伊莎贝尔咯咯地笑着说:“亲爱的,别说傻话了。人没有钱就不能生活。”
“我有一点钱。这就使我可能干我想干的事情。”
“闲荡?”
“是的。”莱雷笑着回答。
“莱雷,你真叫我为难!”伊莎贝尔叹息着说。
“对不起。要是我有法子,我不会为难你。”
“你有法子。”
莱雷摇摇头。他沉默片刻,陷入深思。当他终于开口时,说的话使伊莎贝尔大吃一惊。
“人死了以后,那僵死的模样真是可怕!”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伊莎贝尔焦急地问。
“就是那个意思。”他对伊莎贝尔报以伤心的一笑,“当你一个人在空中飞行时,你会有很多时间思考。你会有奇怪的想法。”
“什么样的想法?”
“模糊的,”他笑着说,“支离破碎的,混乱的。”
伊莎贝尔对此思索了一阵,又说:“如果有了工作,这些想法就会理出头绪了,而你也就神志清醒了。你不这样认为吗?”
“我想到了这一点。我起过一个念头,我可以去当木匠,或者修汽车。”
“噢,莱雷,人们会以为你疯了!”
“那很重要吗?”
“对我而言,是的。”
沉默再一次落到他们头上。这次是伊莎贝尔打破沉默。
她叹了一口气,说:“你和去法国以前的那个你大不相同啦。”
“那不奇怪。当时我遇到很多事情,你懂的。”
“例如?”
“哦,就是偶然发生的普通事件。我在陆军航空兵团最好的朋友因为救我而被打死了。我无法轻易地忘掉此事。”
“给我说说,莱雷。”
他看着伊莎贝尔,眼里含着深切的悲痛。
“我不愿谈这个。这毕竟只是一件平常事。”
伊莎贝尔生性容易动情,她眼里又噙着泪水。
“你不快活吗,亲爱的?”
“不,”莱雷笑着回答,“唯一令我不快活的事情,就是我弄得你不快活。”他握住伊莎贝尔的手,伊莎贝尔触到他那只紧握着自己的坚定有力的手,感到了一种强烈的友好,一种非常亲密的挚爱,致使她不得不咬住嘴唇,以免自己哭出来。“我认为在我对事情有了定见之前,我是找不到安宁的。”莱雷严肃地说。他迟疑了片刻,又说:“这很难用语言表达。在想说出来的那一刻,你会感到窘迫。你会对自己说:‘我是谁?为什么要为这事、那事和另一件事伤脑筋?也许这只是因为我是个自高自大一本正经的人。循着常轨行走,顺其自然,不是更好一些吗?’接着你想到一个伙伴,他一个小时前还是生龙活虎,嬉笑开心,而现在却躺在那里死了;这真是太残酷了,太没有意义了。你很难不问自己:生活究竟是怎么回事,它究竟有没有任何意义,它究竟是不是盲目命运的一个悲剧性错误?”
当莱雷用他那极为悦耳的声音讲话时,他时而停顿,好像他在勉强自己来讲他宁可不讲的事情,而又以这般极度痛苦的真诚讲了出来,那么听者是不可能不为之感动的。有一阵子,伊莎贝尔不敢让自己讲话。
“如果你离开一小会儿,会不会对你有所帮助呢?”
伊莎贝尔心情沉郁地提出这个问题。莱雷过了很长时间才回答:“我想是这样。你不想去理会舆论,但这不容易。如果舆论是敌对的,它会在你心里引发敌对情绪,扰乱你的心境。”
“那你为什么不走呢?”
“唉,为了你呀。”
“让我们彼此坦诚相待,亲爱的。如今在你的生活中就没有我的地位。”
“这是不是说你不再想和我保持婚约了?”莱雷问道。
伊莎贝尔颤抖的嘴唇挤出一丝笑容,说:“不,傻瓜!这是说我准备等你。”
“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两年。”
“没关系。也可能要不了那么久。你想去哪儿?”
莱雷热切地看着她,好像努力要看到她内心最深处。她轻松地笑着,以隐藏她那深沉
的悲痛。
“嗯,我想先去巴黎。那里我没有熟人。不会有人干扰我。我以前去过几次巴黎休假。不知为什么,我有一种想法,觉得在那里脑子里那些乱糟糟的事情会变得清晰起来。那是个有趣的地方,它给你一种感觉,在那里你能毫无阻碍地彻底整理你的想法。在那里我想我也许能够看到自己前方的路。”
“要是看不到,你会怎么办?”
莱雷轻笑一声,说道:“那时候我会回过头来依赖于美国人的常识,知其不可而不为,返回芝加哥,找到什么工作就干什么。”
那情景对伊莎贝尔影响太深,她对我讲述时难免动情,她讲完后可怜兮兮地望着我,问道:“你认为我做得对吗?”
“我认为你做了你唯一能做的事情,但我更觉得你心肠极好,极为慷慨,极能体谅人。”
“我爱他,我想使他快乐。要知道,从某方面来说,他出走我并不遗憾。我想让他脱离这种敌意的氛围,不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我。别人说他永远没出息的时候,我不能责备人家;我为此而恨他们,但我内心深处一直有一种恐惧,担心他们说得对。可别说我能体谅人。我还没有开始理解他的追求。”
“也许你是用你的心而非以理智去理解他的,”我笑道,“你干吗不马上嫁给他,和他一块去巴黎?”
伊莎贝尔眼里飘过一抹笑影。
“那是我求之不得的事情。但我不能那样做。你知道,尽管我不愿承认,但我的确认为他离开时最好还是不要带着我。如果尼尔森博士所言不虚,莱雷仍然余惊未消,那么新环境、新兴趣就能治好他。当他恢复平衡以后,他会回到芝加哥,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干事业。我不愿嫁给一个无所事事的人。”
伊莎贝尔是被按照某种方式培养长大的,她接受了灌输给她的那套原则。她并不考虑钱,因为她从来不知道没有了她所需要的一切是个什么滋味,但她本能地意识到钱的重要性。金钱意味着权力、影响和社会地位。男人应该挣钱,是既自然又明白的事情。那是他在日常生活中的工作。
“你不了解莱雷,我并不惊讶,”我说,“因为我能肯定他也不了解他自己。他不爱讲他的目标,可能是因为他自己也看不清楚。听着,我不怎么了解他,我只是揣测:他是不是在寻找一样东西,但又不知那东西是什么,或许他甚至还不能肯定这东西是否存在?或许,战争期间他不论遭遇了什么,那件事一直使他不得安宁,让他无法自拔。你不觉得他是在追求一个藏在未知云端里的理想么?就像是一位天文学家在寻找仅仅是数学运算告诉他会存在的星球?”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折磨他。”
“折磨他的灵魂?可能是他有点儿害怕自己。可能是他不相信心灵之眼隐约看到的景像是真实的。”
“他有时给我一种怪异的印象;他使我觉得他像一个梦游者,突然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醒来,想不出他在什么地方。在战前他正常极了。他可爱的地方之一,便是他对生活有巨大的热情。他迷糊而快活,和他在一起真是开心;他那么可爱那么滑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他改变得这么厉害?”
“我猜不出。有时候一件很小的事情会对你产生大得出乎意料的影响。这取决于当时的环境和你的心情。我记得在万圣节,即法国人的亡灵节,我去一个乡村的教堂做弥撒,德国人刚打进法国时,曾到那教堂骚扰过一阵。教堂里挤满了军人和身着黑衣的妇女。墓地里有一排一排的木头小十字架,当悲伤肃穆的仪式进行时,女人哭泣,男人也哭泣,我有一种感觉:那些躺在小十字架下边的男人,比我们活着的人好过一些。我把这种感觉告诉一位朋友,他问我是什么意思。我无法解释,我看出他认为我是个十足的傻瓜。我还记得,在一次战斗后我见到一堆法国军人的尸体,一个压一个地堆着。他们好像破了产的木偶戏班子里的牵线木偶,被凌乱地堆放在积满灰尘的角落里,因为他们再也没有用处。我那时的想法和莱雷对你说的完全一样:死去的人显得没有一丝生气。”
我不想让读者以为我在故弄玄虚,隐瞒莱雷在战争期间究竟遇见了什么事情,使他受到如此深刻的影响,以便在方便的时候把秘密说破。我想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过。不过,多年以后他倒是对一个名叫苏珊·鲁维埃的女人讲了那个为了救他而付出生命的年轻飞行员的情况。我和莱雷都认识苏珊,她对我复述了莱雷的话,因此我只能做间接的转述。我的转述是对她讲的法语进行翻译。莱雷显然和他那个中队里的另一个男孩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苏珊只知道别人拿那个男孩打趣所取的绰号,莱雷讲到他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绰号。
“他是个红头发的小伙子,爱尔兰人,我们常叫他帕奇。”莱雷说,“他比我所认识的人都要精力充沛。老天!他真是精力充沛!他的脸长得滑稽,笑起来也滑稽,只要看他一眼你就会笑。他是个冒失鬼,会做一些最疯狂的事情;他老是惹上司发火。他天不怕地不怕,当他九死一生地脱离危险之后,他会笑得满脸开花似的,好像那是世界上最有趣的玩笑。但他是个天生的飞行员,一到空中他就沉着而机警。他教了我很多东西。他比我大一点,把我放在他的羽翼之下;这确实有点好笑,因为我比他高了足足六英寸,如果打起架来,我会把他揍得半死。有次在巴黎,他喝醉了,我怕他闹事,就揍了他。
“我进中队之后,觉得有点不能适应,我担心自己不行,但他说几句玩笑话就鼓起了我的自信心。他觉得战争很好玩,他并不恨德国兵;他喜欢打仗,和德国兵打仗使他高兴得要命。打下德国人的一架飞机,他觉得只是个恶作剧而已。他脸皮厚,放肆,没有责任心,但他身上有一种坦诚,使你不禁会喜欢他。他会把自己的最后一分钱给你花,也会花掉你的最后一分钱。如果你感到孤独,想家了,害怕了,我有时就是这样,他看得出来,他那张难看的小脸就会笑得满脸褶皱,他会说出有针对性的话,使你的情绪恢复正常。”
莱雷叭叭地抽烟斗,苏珊等着他往下说。
“我们常常说谎,以便能同时请到假,我们一到巴黎,他就撒起欢来。我们过得太惬意了。3月初,那是在118年,我们得到几天假,我们事先订了计划。我们准备什么都要玩一玩。在我们动身的前一天,我们奉命飞过敌人的防线侦察敌情,然后回报。突然,砰,我们撞上了几架德国飞机。我们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置身于混战之中了。一架敌机从我后边追来,但我先开火了。我想看看他是否已被击落,这时我从眼角里看到又有一架敌机咬着我的尾巴。我俯冲,想摆脱它,但他像闪电一样冲来,我想我完了;这时我看到帕奇像一道电光向他冲下来,把所有的火力向他射去。他们招架不住,逃跑了,我们返航。我的飞机受了重创,我勉强飞回了机场。帕奇比我先回机场。我从飞机里爬出来时,他们刚把他抬出飞机。他躺在地上,大家在等救护车开来。他一见我就咧嘴笑了。
“‘我把咬住你的那个家伙干掉了。’他说。
“‘你怎么啦,帕奇?’我问道。
“‘噢,没什么。他伤了我。’
“他的脸色像死人一样苍白。突然他脸上显出奇怪的表情。他刚明白他要死了,他过去从没有过可能死去的念头。大家没来得及制止他,他已经坐了起来,哈哈大笑。
“‘瞧,我给报销啦!’他说。
“他倒下去,死了。他才二十二岁。他本来打算在战后回爱尔兰娶一个姑娘。”
在我和伊莎贝尔谈话的第二天,我离开芝加哥去了旧金山,然后从那里乘船前往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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